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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级统一更名!还增设“办不成事”反馈窗口→


为方便办事群众辨识,树立统一服务形象,提升服务效能,加快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无差别融合办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近日,深圳市各级政务服务场所统一更名为政务服务中心,并使用统一的LOGO。




政务服务场所命名规则

变更后名称如下:

(一)市政务服务场所名称为“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各区(新区、合作区)政务服务场所名称为“深圳市XX 区(新区、合作区)政务服务中心”,如深圳市福田区政务服务中心。

(三)街道政务服务场所名称为“XX 区 (新区、合作区)XX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如福田区莲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四)社区政务服务场所名称为“XX 街道 XX 社区便民服务站”,如莲花街道福中社区便民服务站。

(五)市级专业服务厅名称为“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XX服务厅”。多个同类服务厅需以地名区分的,名称为“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XX服务厅(XX分厅)”

▲深圳市政务服务场所统一LOGO



政务服务场所更名进度安排

目前,市政务服务中心、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光明区政务服务中心、大鹏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多个政务服务场所已完成更名,其他政务服务场所也将在近期陆续完成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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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要求,深圳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均设置了“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有条件的政务服务中心还开辟专门的相对封闭区域设置了投诉协调室(加挂“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受理办事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协助解决企业群众在政务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





来源 / 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深圳发布

编辑 / 李柳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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